2016年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最新政策
发布时间:2021-01-20 09:02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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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太阳能路灯厂家
Haru
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还贷的政策进行了调整,包括对职工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套数、金额进行规范,以及对职工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进行规范。具体要求如下:
(一)对职工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套数、金额进行规范
职工因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,其家庭有多套房产的,只能以夫妻名下的一套住房来申请提取,不能以多套住房申请提取。
例:职工家庭同时购买A、B两套房产,只能以A或B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,不能同时以A、B两套住房申请提取。
(二)对职工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进行规范
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12个月后,方可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或办理委托冲还贷,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期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,已办理委托冲还贷的职工不得再申请提取。
职工结清贷款的,应从结清贷款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例:职工2015年1月申请了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,2016年7月再次申请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,2016年的7月可提取金额为2015年1月至2016年7月之间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且不超过账户余额。
例:职工2016年3月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,4月份开始正常还贷,该职工需在还贷满12个月后,也就是2017年4月方可申请办理委托冲还贷业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