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泰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
发布时间:2021-01-22 12:23:21
阅读:次
来源:太阳能路灯厂家
Haru
泰州2016年度机关、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%,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在8%-12%幅度内确定,同一单位必须执行同一缴存比例。
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口径:机关、参照公务员管理等财政拨款单位,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基数,按职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(工资总额)核定,工资总额口径按市财政预算口径执行;企业及其他单位职工缴存基数,按职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(工资总额)核定。
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的上级为15350元,工资基数的下限与2015年度保持不变,市区为2328元,靖江、泰兴、兴化为2299元。新的缴存基数一经确定,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再调整。